“新东方奸杀案”将开庭 受害者母亲索赔 175 万(图)

10 月 28 日,红星新闻记者从 " 新东方教室奸杀案 " 受害人母亲李洁处获悉,该案的民事诉讼部分将于明日(10 月 29 日)下午 3 点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开庭。此前,李洁向法院递交《民事起诉书》,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以及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、精神损害赔偿金、丧葬费等共计超过 175 万元。




李洁女儿
 

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《民事起诉书》显示,刑事审判时,原告李洁不想与被告人达成赔偿协议,因为李洁不想拿女儿的生命以金钱来作衡量,只想让被告人获得应有处罚,并当庭明确表示,在刑事审判结束后,会单独提起民事诉讼,得到法庭准许。



法院传票

刑事审判后,李洁 "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依法提起诉讼。" 李洁在《民事起诉书》请求法院法院判令,两位被告——王某和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、交通费、差旅费、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,共计 1752990 元。

红星新闻此前曾报道,2016 年 5 月 19 日晚,李洁 16 岁的女儿姚某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。次日清晨,姚某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 601 教室被发现;同日,姚某的同学—— 17 岁的王某投案自首。据王某交代,于 19 日 21 点左右,在教室强行和姚某发生关系后,因为恐惧其会告知家长老师,后扼其脖颈致其窒息死亡。

2017 年 6 月 26 日,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,判处其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随后,王某一方不服,提起上诉。2018 年 12 月 27 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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